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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获颁“中国最佳休闲度假旅游名县”牌匾
发布时间:2010-02-08  作者:chenql  浏览数:255

今年1月龙门县凭借优美的生态环境和良好的旅游发展态势荣获“中国最佳休闲度假旅游名县”荣誉称号,这是龙门县继获得广东省旅游强县中国最佳文化生态旅游目的地称号后摘取的又一张旅游名片,是广东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县。“中国最佳休闲度假旅游名县”由联合国旅游经济促进会、中国营销学会、中国国际旅行家协会联合评定,并在世界旅游博览会大型系列活动之一的“2010国际旅游经济发展论坛”上公布。2010国际旅游经济发展论坛以“推进旅游经济,共谋合作发展,发现挖掘特色,传播推广品牌”为主题,提倡“合作发展,共创未来”,进一步密切政府间及企业间的共谋发展,增强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与协作,加快各地旅游业的投资与融资,力争将旅游产品和旅游环境与国际全面接轨,并对当前旅游经济发展的一些热门话题展开巅峰对话,促进各地旅游项目的合作与交流。“中国最佳休闲度假旅游名县”荣誉称号提升了龙门县的旅游形象,必定为龙门县带来更多的商机,加快龙门县旅游的发展。

龙门县自2008年成功创建“广东省旅游强县”以来,紧紧围绕打造“珠江三角洲生态花园”和“粤港澳地区旅游休闲度假基地”的目标,创新旅游工作思路,加大旅游营销力度,优化旅游产品结构,推动旅游产品组合,大力推行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全县旅游产业呈现健康稳定的发展态势,旅游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旅游市场不断拓展,旅游带动效益日益凸显,旅游产业逐步成为全县的优势产业。到2009年底,全县共有旅游景区13处景点24个,其中国家4A级景区3个国家3A级景区1个;旅行社3家,酒店、旅馆及招待所159多家,客房5400多间,接待床位11000多个。旅游产品无论在规模、数量还是在档次上,已经基本能够满足不同层次的游客需求。2009年,虽然遭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但在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的推动下,龙门县旅游凭借区位、资源、产业、人文等优势,仍然取得了喜人的成绩。全县接待游客总数达330.14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13.0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了17.50%和15.64%,旅游收入占地区GDP的比重由2000年3.4%上升到2009年的23.57%。

撰稿:龙门县旅游局江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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