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不验证 7月停发养老金
2010-03-09 09:36 来源: 南方都市报 浏览次数 193
昨日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2009年12月前已按月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不含机关离退休干部),需进行每年一次的领取养老金资格验证,验证时间为4月1日至6月25日,逾期没验证的7月起将暂停发放养老金。今年已经通过医疗特定门诊年审的市直和惠城区的离退休人员,可以不参加今年的养老金领取资格验证工作。市直的离退休人员可到市社保局三楼17-22号窗口办理,各县(区)的离退休人员请到县(区)社保部门进行资格验证。
如何验证:
有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可统一由单位上报名册;无单位的,由本人带身份证到社保部门相关经办窗口进行登记;行动不便的,可委托办理(带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出具近期的医院相关证明);异地居住的,由居住地社保部门提供协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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