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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缓刑期间追砍村干部

2010-03-10 09:00  来源: 南方都市报   浏览次数 95
       偷卖他人土地获刑3年缓刑5年,惠东县男子周坚田在缓刑期限内,怀疑一名村干部参与举报自己,竟驱车带刀追砍报复。惠东县大岭派出所将其抓捕后,2009年8月,惠东县人民法院将其缓刑撤销,重新收监。此案系惠东县人民法院2009年宣判的唯一一件撤销缓刑的案件。

    缘起:因诈骗被判3年缓刑5年

    周坚田系惠东县大岭镇新安居委会大浪村小组村民。大浪村离大岭镇较近,近年来惠东县不少山区居民纷纷来到该村购买土地新盖房屋。这为周坚田不法牟利提供了“机会”。

    惠东县人民法院材料介绍,2007年9月至2008年9月,周坚田先后将同村余日顺、周显生、大岭镇广东房地产信息服务中心的3块面积172平方米的土地偷卖给黄天送等4户外来居民。

    而在黄天送等4户居民准备盖新房时,均遭到土地真正所有人阻拦。2009年4月,经惠东县人民检察院公诉,惠东县人民法院判处周坚田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之所以判缓刑,惠东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介绍,“周坚田在事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有悔罪表现。”

    村民:缓刑期间砍人太嚣张

    2009年4月29日,在办完取保等手续后,周坚田顺利回家。

    大浪村村民介绍,在此后几天,周坚田认定大浪村小组长周某向公安部门出具了上述几块土地并非周坚田所有的相关证明,参与举报自己。2009年6月11日,周坚田开着小车来到周某家门口,在路上堵到周某。“他威胁小组长,从车里面拿出一把长刀,向小组长勒索钱,并且追砍。那把刀有40厘米长。”知情村民昨日向记者介绍。周某当日报警。周坚田随后潜逃,后被大岭派出所擒获。

    “缓刑期间竟然还敢拿刀砍人!”大浪村多名村民说周坚田太嚣张。

    法院:撤销缓刑重新收监

    2009年6月14日,惠东县公安局向惠东县人民法院发去“建议撤销对周坚田的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函件。2009年8月18日,惠东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刑事裁定,撤销对周坚田缓刑5年执行部分;对周坚田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周坚田持凶器报复他人,并且没有定期向大岭派出所报告自己活动情况,这肯定不符合缓刑有关规定的。”参与审理该案的惠东县人民法院法官许小龙介绍,从2008年他到惠东县人民法院工作至今,这是他碰到的第一起撤销缓刑案件。

本文标签: 追砍  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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