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东街拆迁 商铺最高补7960元/㎡
2009-06-29 11:29 来源: 南方都市报 浏览次数 97
日从惠州市水东街改造建设指挥部获悉,水东街改造拆迁安置补偿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通过,框架结构住宅每平方可补1900元,同时将在东江新城划拨建设周转安置房,被拆迁人可自选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
首期改造171户
水东街改造建设指挥部有关人士介绍,《惠州市水东街改造拆迁安置补偿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市政府办已下发。水东街改造周转安置房建设用地经市规划委员会讨论,原则同意在东江新城划拨一块3万平方米土地用于建设周转安置房,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开始规划设计工作。
该人士介绍,水东街首期改造拆迁资金已经到位,市政府通过融资渠道,已安排1亿元资金用于水东街改造拆迁,水东街首期改造拆迁争取在近期启动。目前,拆迁准备工作基本就绪。首期需要改造拆迁171户,位于水东西路,拆迁面积约40000平方米(其中公产面积约21000平方米),设计总建筑面积约60000平方米。
按1:1进行面积置
根据办法,房屋拆迁补偿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由被拆迁人自己选择。货币补偿中,框架结构住宅每平方1900元,商业房屋每平方7960元。产权调换可选择回迁安置或异地安置,回迁安置的须有合法房屋产权证书,按1:1的房屋产权面积比例调换。同时,被拆迁人要按水东街改造地域所建住宅房屋建设成本的50%,商业房屋建设成本的75%返还给拆迁人。没有产权证书的房屋要经属地政府证明和职能部门认定有合法产权,统一在东江新城异地安置,按1:1的房屋产权面积比例调换,不返还建设成本。
早签拆迁协议有奖
“在拆迁改造的临时过渡安置过程中,我们将采用自行安置和统一安置两种临时安置方式。”他介绍说,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6元的标准,一次性支付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选择产权调换的,如果自己解决周转住房的,也将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6元的标准计付补助费。如果使用统一安置周转用房的,则不支付补助费。
如果拆迁超过过渡期限,则从逾期之日起,自己解决过渡房的,补助金额提高到每月每平方米9元。使用统一安置周转房的,则补助每月每平方米3元。商业房屋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临时补助,由双方协商解决。
为了鼓励按时搬迁,被拆迁人接到通知后,若在第一个月签订拆迁协议并移交房屋的,指挥部将奖励每平方米350元,第二个月则奖励200元,第三个月不奖励。在搬迁的过程中,指挥部还将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支付搬迁费,不足400元的按400元补助,另外对有线电视、固定电话、空调、热水器等迁移也将进行100元至500元的补助。